太原市养犬管理规定

太原市养犬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适用范围: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军用、警用、搜救犬只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管理原则: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太原市养狗有关规定如下:限养区域:太原市6城区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均为限制养犬区。禁养犬种:在限养区内,禁止居民和外国人养大型犬、烈性犬。养犬数量及品种限制:凡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独院或独门居住的居民,每户限养一只小型观赏犬。

犬只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犬只管理办公室)

第一条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文明和谐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军用、警用、搜救犬只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犬只实行免疫制度,养犬人需将犬只送至指定机构进行狂犬病等疫病免疫。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实行登记制度,犬龄满三个月需申请养犬登记。申请养犬登记需符合一条件,包括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的不同要求。公安派出所负责养犬登记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太原养狗需要办证。以下是关于太原养狗办证的详细解实行登记制度:太原条例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实行登记制度。这意味着,养犬人需要为其宠物狗办理相关证件。申请养犬登记:当犬龄满三个月时,养犬人应当申请养犬登记。这是确保宠物狗合法身份的重要步骤

太原市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区建成区犬类管理的通告》中公布了禁养犬类名录。将獒犬、雪橇犬、拳狮犬、大丹犬、德国牧羊犬等34种犬种列为城市禁养犬。

朔州市养犬管理规定

1、朔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主要基于《朔州市犬类管理办法》的立法背景目的:立法背景:朔州市此前存在养犬监管的空白状态,缺乏系统的养犬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养犬人行为,遏制流浪犬蔓延趋势,以及消除犬只可能带来的扰民、伤人、传播狂犬疾病等安全隐患,朔州市司法局组织起草了《朔州市犬类管理办法》。

2、推进养犬管理立法,目的在于解决朔州市养犬监管的空白状态,规范养犬人行为,遏制因养犬不规范造成流浪犬蔓延趋势,消除犬只扰民、伤人、传播狂犬疾病等安全隐患。

3、起草组需坚持立法为民,进一步加大研究力度,扩大参与的广度。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养犬管理办法的研究,探索养犬管理工作新方法。要把养犬管理立法工作与城市文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请注意,朔州养犬管理条例目前尚未正式实施具体内容和实时间需等待官方进一步公布。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合肥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犬只的免疫、登记、饲养、收容、经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 养犬管理实行严格管理、禁限结合、养犬人自律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养犬管理作为创建明城市和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合肥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免疫、登记、饲养、收容、经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管理原则:养犬管理实行严格管理、禁限结合、养犬人自律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合肥禁养的犬种主要包括以下这些:牧羊犬类:比利时牧羊犬、弗兰德牧羊犬、荷兰牧羊犬、苏俄牧羊犬、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高加索牧羊犬、安纳托利亚牧羊犬。斗牛梗类:拳师犬、标准牛头梗、美国恶霸犬、斯塔福斗牛梗、土佐犬、比特犬。

《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将39种犬种列入禁养犬范围,其中包括中华田园犬。此外,禁养犬种所杂交出来的犬种也是禁止被饲养的。

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对违反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被行政处罚的信息将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施惩戒。其他规定:提倡养犬人投保犬只责任保险。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养犬的提倡每户仅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鼓励饲养绝育犬,禁止饲养危险犬。市、县人民政府应设立犬只留检所,负责流浪犬、弃养犬等犬只的收容处理等工作。

线下办理:养犬人在为犬只免疫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一站式”服务点工作人员将材料录入信息系统,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养犬人可在“一站式”服务点取得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将依法处理。其他规定:提倡投保犬只责任保险:鼓励养犬人投保犬只责任保险。文明养犬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以及基层组织应开展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注意:实际上盐城市出台的是《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而非条例,但内容如上所述。

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免疫、饲养、经营、诊疗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用犬、警用犬等特种犬只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免疫、饲养、经营、诊疗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用犬、警用犬等特种犬只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